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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建筑节能文章 为两型社会建设作贡献
作者: 肖 钢 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8-05-30 浏览次数:

    2007年,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市建筑节能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大胆试验、开拓创新,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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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一、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制定建筑节能目标

    2008年,武汉市建筑节能工作确定了三大目标:一是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100%,实现新建建筑节能10万吨标准煤;二是全市在建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100%,关停粘土砖生产企业35家;三是建立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对2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审计、年内进行能效公示,开展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及既有公共建筑改造等建筑节能试点,完成1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二、抓住建筑节能工作中心任务不放松

    1、围绕一个中心

    2008年,武汉市将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个中心,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湖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建委《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及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把好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五个关口,确保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

    2、突出三大重点

    一是遏制“禁实”反弹,落实关闭60家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目标任务。依据《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在本市范围内继续开展禁止生产、经销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完成关闭35家粘土砖厂的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主要建筑物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工作,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启动建筑能耗标识工作。对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能耗普查,对20个街道民用建筑能耗进行抽查,确定2—4个能耗高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试点。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的研究。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研究和制定《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管理制度》。启动建筑能耗标识工作,对新建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能耗标识。

    三是健全建筑业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建筑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统计指标体系监测实施方案、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建筑业能耗统计工作。

    3、抓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禁实”、“禁粘”工作力度。据2007年底的调查统计,全市粘土砖生产企业已发展到170家,其中,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99家,生产粘土空心砖的企业71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8亿标砖。经测算,170家粘土砖生产企业每年毁农田约3000亩、耗标准煤25万吨、排放二氧化硫约6250吨,“禁实”、“禁粘”工作十分严峻。必须打好“禁实”、“禁粘”工作的攻坚战。

    第二,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机制的建立。在《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中,武汉市被列为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之一。根据建设部要求,武汉市建委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列入重大科研课题。2007年,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订了《武汉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管理办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实施细则》、《武汉市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完成了389栋建筑的能耗普查和105幢建筑能耗核查工作。对其中13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13栋大型宾馆、商场、写字楼进行能源审计,在此基础上,2008年将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经济激励政策、定额标准及远程监控等课题进行研究,建立能耗公示制度和监管体系。

    第三,积极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及能效标识工作。借鉴国内外建筑能效测评和能效标识的管理经验,依托现有的标准、规范,研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能效标识的测评程序、技术途径,确定测评内容和方法,制定《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武汉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明确建筑能效标识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确定建筑能效测评的基本原则及标识内容,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的试点。培育一批建筑能效检测机构和评估人员。

    第四、发挥科研技术力量,研究制定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充分发挥武汉地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才优势和生产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科研攻关工作。2008年,研究制定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力争2009年实施。

    第五,积极培育和建立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基地。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利用粉煤灰、炉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达到相关产品标准的轻质、高强、保温、隔热、施工效率高的新型墙体材料。结合武汉城市圈各地的资源优势,培育建立5-6个大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应用基地,实现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化设计、专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使产品质量、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产品布局合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企业规模集约化,应用推广法制化。

    第六、加大建筑市场建筑节能产品检测力度。加强建筑节能检测中心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条要求,增加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在继续做好墙体、门窗传热系数检测、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测的同时,开展建筑节能围护结构现场热工性能检测工作;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不断完善检测中心的功能。

    4、开展四个方面的试点示范。

    围绕新建居住建筑、新农村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四个方面,重点开展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试点改造以及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规模应用,特别是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应用,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进一步提高示范工程技术含量。

    三、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建筑节能目标

    1、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持久的群众性建筑节能和墙材改革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资料汇编,建立建筑节能信息网站,搜集整理国内外信息,扩大与国外交流渠道。

    2、进一步加强新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应用监管,加大产业政策引导力度。定期发布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目录,对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造成质量事故的生产企业,将注销其《备案证》;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的认证。

    3、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市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功好建筑节能设计图审告知性备案、建筑节能验收竣工备案及墙体材料竣工验收等工作,采取巡查、抽查或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4、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节能系统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系统技术的研究,积极开展《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加气混凝土自保温体系研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材料技术集成研究和应用系统》的研究,制定适合夏热冬冷地区经济可行的建筑节能围护结构成套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

    5、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科学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全面了解、熟悉和掌握建筑节能和墙材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做贡献。

(作者系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张韧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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