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行业管理 | 重点工程 | 招标公告 | 红 黑 榜 | 魅力武汉 | 健康体育 | 实用查询 | 论坛 |
专题 | 网上办公 | 视频点播 | 造价信息 | 历史建筑 | 中标公示 | 摄影作品 | 咖 啡 屋 | 精彩文萃 | 建设杂志 | 博客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信息 -> 电子政务 -> 最新报道
 
《条例》:为触摸屏进驻公共场所扫清障碍
作者: 喻向阳 来源: 红网 日期: 2008-05-04 浏览次数:

  红网长沙5月1日讯 从今天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给湖南省有关单位正力推的“政府公共信息触摸查询机和政策公开屏”带来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

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据湖南公共服务信息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触摸屏进驻写字楼、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该负责人介绍,所有的信息触摸屏为广大市民提供从新闻、政府政务、公共信息到行业信息、城市黄页,乃至衣食住行等全方位、高品质的信息服务;并且,所有信息全天候实时更新,即时滚动播报,快速及时反映都市生活真相。

更多相关新闻:
·
·
·
·
·
·
·
·
·
·
武汉建设网热点推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 2000 - 2008 WHJ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武汉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