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重要途径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12-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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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让柏  钱国庆

  公正执法与执法监督是促进建筑市场和谐的重要途径, 和谐的建筑市场是公正执法与执法监督的良好环境。《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

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只有建立文明公正、高效廉洁、勤政权威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才能形成和谐的建筑市场,只要有和谐的建筑市场,就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自觉服务于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一、构建和谐的建筑市场是城市基础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武汉市是华中地区的重镇,拥有8467平方公里,近800万人口,地处我国中部,具有九省通瞿之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武汉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如日中天,进入了高效快速发展的轨道,成为了撬起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2006年武汉市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465.50亿元,未来五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就将达到1000亿元以上。这几年,全市每年在建的工地都在3000个以上,面对如此的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大市场,必须清楚的看到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是摆在建设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建立一个改革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达到市场治乱、质量治差是我们的工作目标,文明公正执法是我们的必然,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促进建筑市场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

  面临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大市场,应特别看到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会带来种种矛盾和问题,在体制机构尚不完善,民主法制尚待健全,部分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及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有些管理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树立抢抓机遇的同时,更应有足够的能力应对挑战,科学分析影响建筑市场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的成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和问题,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构建建筑市场的和谐。必须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原则前提上,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和建设领域中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领域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安定有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建设领域中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建管事业,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建筑市场的创造活力、竞争能力、前进动力,把武汉市建设领域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让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大市场在一派和谐的音符中更加灿烂辉煌。

  二、坚持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基本原则

  在全国、全社会、全建设领域讲和谐、讲民主的同时,必须清楚的认识和谐并非一团和气,民主并非不讲法制,和谐、民主、法制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加强建设领域的执法监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决议》把坚持民主法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充分表明了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密切相连。法制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志和重要途径,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只有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使社会成员严格依法办事,将社会矛盾控制在法治范围内,社会才能处在和谐的状态。在一定意义上,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

  加强建筑市场的执法监督工作是构建建设市场和谐的有力保障。建筑市场管理站的执法工作,涵盖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内容之中,通过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依法监督,使国家法令得正确实施,促使国家权力依法行使,促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适时建筑市场的依法查处,加强对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违法转包、无资质或超资质以及不文明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正义。通过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保护遵章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诚信有爱,激发社会活力。通过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依法整治,达到治理建筑市场混乱的一面,质量治差,队伍治散,营造和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由此可见,全面加强建筑市场执法监督,坚决制止建筑市场中的一切违法行为,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保障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规则和程序运行,既是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不究、以罚代法、重案轻判,又是纠正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效果公正,强化对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续,让人民群众看到公正执法的过程,得到公平正义的结果。因此,讲和谐、讲民主,不是讲一团和气,不是讲对违法建设行为听之任之;不是讲有行政过错责任不加追究;不是讲迎合一切违法行为和错误的做法。而是讲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若是对违法者不究,则是对遵章守法者的最大犯罪,我们倡导的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总要求上的和谐。

  三、加强建管执法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建设市场提供坚实的保障

  建管队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建设领域中负有重大责任。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建筑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建管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警钟常鸣,镜子常照,时刻不忘“自省”、自律、自我剖析,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自觉把思想从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错误观念中解放出来,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建管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建管队伍执法人员牢记职业责任,带头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执法职业道德,成为德才兼备的法律捍卫者,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建管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带领建管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中,为公正严明执法过程中,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自身队伍素质建设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钢的班子,才能带出铁的队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工作协调能力强,作风过硬,不搞形式主义,不靠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好干部选拨到一把手的位置上,使其会同领导班子一班人,带领建管队伍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服务,忠心效力。

  着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队伍的建设。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队伍的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制度。二要强化建筑市场执法人员“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观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权力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合理设置执法机构,科学整合执法力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和保障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执法队伍规范化达标活动,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三要加快完善建筑市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约束,完善行使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建设信息网站、政务公示手册等途径向社会依法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方法和服务程序等信息,改进和完善信息管理和检索系统,切实保障公众查阅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权利的充分实现。四要不断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学习。建立业务技能学习制度,测评公示制度,强化落实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对于业务能力差,政治素质低,职业道德失范的执法人员要建立考核淘汰制度,以吐故纳新的方法,使建管队伍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成为一支深受人民群众欢迎,文明公正、高效廉洁、勤政权威促进建筑市场和谐发展的生力军。

  (作者系武汉市江夏区建筑管理站市场科科长、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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