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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在中部地区实现率先崛起的原则和策略选择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12-20 浏览次数:

董忠实

  武汉市要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实现率先崛起,应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学习“东部率先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以及国外中部地区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跨越式发展。二是抓住“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利用好中央给予的

政策,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探索符合武汉实际的发展路径。三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结合武汉的优势,坚持创新优先,走新型工业化和创新型发展道路。四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思路,加快自身发展与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相结合,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形成中部地区崛起合力。五是切实摆脱浮躁情绪,做好基础工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构建和谐武汉,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实现武汉的率先崛起,可以从四大方面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规划。

  一、营造适合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1、树立具有创新意识的城市精神和信用为主的企业文化。源远流长的楚文化孕育的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优秀精神品质应当加以引导和发扬,使之成为城市精神。还应当在弘扬新型企业文化上有所突破,让企业成为学习型组织,本着诚信的精神,为社会提供最好的产品或服务,将企业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进步和谐统一起来。

  2、将政府职能转变为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为主。转变途径为:其一,减少政府指令性文件和行政命令的发布频率和范围,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其二,推行政务公开和“透明”办公,将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其三,管办分离,做好“裁判”,同时为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释放活力;最后,“让权协会”,推动行业监督,对经济活动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化。

  3、改善技术与科技进步环境。武汉的科技综合实力可以排到全国的第三位,但科技进步环境指数却很低,每年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大批的新技术没有用来改变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低下的状况。应建立以企业为主的自主创新机制,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模式,大力奖励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科研人员,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

  4、加强人才环境建设,为城市与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武汉市重点高校云集,但每年大量的优秀人才却外流到东部发达地区。因此,武汉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才环境,树立“人才第一、人才优先、人才兴业、人才强市”的战略思想,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努力形成结构优化、规模宏大、竞争力强的人才队伍,为武汉的发展提供保障。改进人才评价机制,积极营造人才辈出的优良环境。

  二、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形成区域产业增长极

  1.依托优势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武汉应促进两大产业基地的发展。第一,构建以武钢为依托的钢材制造及其深加工、以东风汽车、武汉神龙为骨干的汽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以武锅、武重、长动等为重点的机械装备三大产业群,把武汉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第二,进一步加强“武汉?中国光谷”建设,重点培养光电子信息产业群。以高新技术园区为基地,形成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群,以两大产业群为基础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另外,应统筹制定物流体系发展的规划,形成现代物流产业集群。适时发展石化下游的产业链条,构建石油化工产业群也应早日提上日程。

  2.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制造业升级。首先,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导,围绕区内龙头企业,加速区内高科技产业聚集。强化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

  其次,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优质的资金融通渠道。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来聚集内外资本,加速武汉市主导产业的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做大做强。

  3.发展综合服务业体系,使武汉成为中部服务业中心。武汉服务业必须做大做强。但要先做强再做大。要充分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另外,利用好巨大的科教优势,使“科教兴业”成为一个产业化发展战略,使“科教”成为对城市经济影响力最强的新兴产业。

  4、大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两手并重。要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将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产业集中、向产权多元化的大型、特大型企业集中、向核心企业的核心业务集中。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实现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

  5.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在武汉实现率先崛起中,迫切需要培育出一批知名企业、知名产品和知名品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加大对优秀企业,尤其是品牌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它们的鼓励措施,同时本着开放的意识鼓励各地的名牌到武汉发展,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武汉市已有8个企业的产品获得“中国名牌”称号,应当大力支持,并积极培育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去争创名牌。

  6.发展总部经济。发展总部经济是武汉作为中心城市发挥战略支点作用的必然要求。截至2004年,全国驻武汉办事机构已达2600多家;已在这里兴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国际财团和金融机构达110多家;世界企业500强中,已有50家登陆武汉。随着东风集团总部搬至武汉沌口开发区,一批省内大企业、大集团纷纷将总部迁来武汉。应当进一步创造条件,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经济500强、行业500强公司(企业)的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以及物流配送中心等在武汉设立。

  三、打造城市圈,形成城市增长极

  1、优先发展武汉中心城市。城市圈的核心是提升和发挥中心城市的聚散功能。在构建城市圈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科教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建设,强化对周边城市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培育支柱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强化对周边城市的产业辐射功能。

  2、依托武汉郊区7个卫星城。武汉远城区的7个卫星城主要是承接武汉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实现武汉市城市的产业梯度外移。在外移中,应充分考虑它们现存的产业结构、产业优势和主导产业,配套服务措施、物流成本,以及投融资环境,剩余劳动力状况。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实现制造业的逐步转移,把远城区的制造业发展作为武汉实现中后期工业化的重心。郊区应加大农业产业化速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中心城区以及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必须的保障。

  3、依托武汉城市圈8个外围城市。武汉城市圈的合作,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产业在区域内合理布局,要素在区域内合理流动;以企业为主体,整合资源,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建立政府牵头的城市圈协调机构,为城市圈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应大力推动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一体化建设。

  4、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进一步向外扩张将形成华中城市群。由于鄂、湘、赣是历史、地理、交通和经济上联系最为紧密的三省,在中部五省统一开放的区域大市场中,可以创建(武)汉-长(沙)-(南)昌“大三角”,以充分发挥武汉这一发展极的示范效应,并通过周边城市的呼应和城市之间的联动,使其和谐统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5、在各层级的城市圈建设中实现错位发展。武汉作为城市圈的中心城市,应该主要控制产业的两端,而把一般的制造业,加工部分放到周边地区。这样才有可能在武汉城市圈的大范围内构筑一个一体化的产业链,通过武汉大经济圈,同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来进行竞争,而不是单纯的一个武汉去竞争。

  四、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壮大中部资本市场

  1、建立服务中部的区域发展银行。我国很多地区都有成立区域银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先例:南有广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有渤海银行,东有浦发银行等。中部崛起也需要成立类似的区域发展银行,解决中部发展的“金融困境”。其总部和分支机构主要在中部地区。

  2、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省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9个分中心为节点,以产权交易为主、股权托管为补充的开放的市场体系。鉴于目前的产权交易市场整合时间不长,还应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动效应,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手段。二是充分整合省内外资源,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效率。三是通过出台新的规范化交易合约和交易方式,增加产权交易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3、建立武汉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在武汉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当前武汉应加强市场法规建设,制定完善的柜台交易市场实施方案和交易细则,培育一批合格的金融机构为做市商制度做准备,全力争取在武汉设立柜台交易市场。

  五、加强中部之间及与外部的合作
  
  武汉定位为中部崛起的核心战略支点,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从双赢的角度为中部崛起服务,应积极主动地融通中部各省市,形成省际联盟,从资源配置的合作、区域产业布局的分工、区域发展立场的协调、区域贸易活动的互动等方面整合中部力量,带动中部经济增长,最终形成中部各城市间功能分工明确、经济全面合作、互为依托、共同繁荣的经济网络体系。另外,武汉要发挥战略支点作用,应该一头连接着中部地区,一头连接着东部和国际市场,成为资本等要素进入中部地区的桥头堡。

  (作者系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韧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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