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冒他人名义投标,以及投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市招标办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遏制招标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实施。
自日
建发[2007]71号文件实施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国有投资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招投标监管,依法全部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同时,简化了对房地产、民营企业、个人等非国有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操作程序,以服务促管理,努力营造和谐顺畅的市场交易环境。
进一步规范了市辖区县项目招投标监管方式。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实行六个统一:一是统一在日照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或本市指定媒体发布;二是统一投标报名方式,各投标企业均可通过建设信息网投标报名;三是统一各招标监督部门备案审查标准;四是统一招标程序和评标规则;五是统一使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进行随机抽取;六是中标结果统一在日照建设信息网公示。
进一步明确了专业项目招标规定与程序。明确规定未包括在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和配套工程,或以暂定价格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在进行总承包招标的同时应确定出招标计划,报招标监管部门备案。按规定依法组织招标,进入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专业项目分中心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