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至16日,“充分发挥人大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座谈会在珠海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惠俗,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维龙,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春柏、副主任李汉章,以及来自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人大
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座谈会开始之际,邓维龙介绍了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罗春柏在汇报中表示,珠海的地方立法工作从1996年起,制定并实施了一批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和珠海市实际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法规,2003年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修订1部。如在制定《珠海城市规划条例》中,提出适当控制高层建筑,防止阻挡江、河、海、山自然观;严禁破坏自然山体和岛屿;陆地海拔25米等高线以上的山体,严禁兴建非公共建筑物等具体规定,为市民共享珠海的蓝天碧海提供保障。
黄丽满在听取汇报后表示,在城市规划与管理方面,珠海市人大立法规范城市规划管理的做法,值得有关城市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