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背街小巷道路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作者: 涂和平 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6-11-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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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3年开始,武汉市连续4年开展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共改造完成8957条背街小巷道路,直接惠及全市883个社区的500余万普通居民。这是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武汉"的重要实践,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先后有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1家中央级媒体对此进行

专题报道,央视还制作出专题节目,在《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中进行报道,先后有成都、海南、重庆等12个城市来我市参观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我们作为这项工作的落实部门,结合这次实践活动,对深入理解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有了更为深切的体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找准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背街小巷道路通常是指城市里宽度在3.5米以下的小路,分布在城市社区、里巷深处等一些平时注意不到的地方。然而,很多基层干部反映,正是通过实施这些不起眼的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既显著改善了社区的生活环境,也明显改善了干群关系。老百姓们以最朴实、最实际的行动表达了对这项工作的肯定。在工程施工时,群众自发给建设者端茶送水;在水泥路面施工完后,群众自发看守围护。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建设部门共收到社区、群众的锦旗76面、表扬信285封。我们在到现场进行工程验收时,有的爹爹婆婆端茶送水,拉着我们的手说:"共产党回来了!还是社会主义好!"

    这一场景引起了我们的深思: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街小巷道路改造,为什么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护,为什么能起到促进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功效?我想,关键是它找准了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切入点,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背街小巷道路虽小、不起眼,但老百姓却与它们"天天见面",而这些道路大多数由于年久失修,走在上面经常是"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因此,当市委、市政府2003年决定对全市背街小巷道路进行全面改造后,立即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老百姓奔走相告。在2003年当年改造完成1706条背街小巷道路的基础上,我们又根据群众的呼声,2004、2005年继续改造完成了5164条,基本完成了全市中心城区的背街小巷道路改造任务。为让群众满意,我们把小工程当作大项目来做,严格进行设计、招投标等规范化管理,实行人性化、精细化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在道路改造施工中加强排水、绿化和群众休闲设施建设,同步修建了排水、污水管道196公里、绿化设施275.9万平方米,全面提升了社区环境质量。我们还在施工中实行了群众"听证"制度和评审制度,怎么修听取社区的意见,工程质量好坏交由群众评议,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评出了100条"市民最满意道路"。

    改造背街小巷道路启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创新,更是在新的形势下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实践,重在理论联系实际,找准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

    在实施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的同时,我们还将全市路灯照明建设作为建设重点,也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长期以来,全市有的路段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部分社区没有路灯,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于2003年组织进行了调查,在摸清了基本情况后,打算集中力量,加快步伐,力争三年内解决,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将路灯建设列入2004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中,连续三年投入1.6亿元、安装路灯3.65万盏,保障了市民夜间的出行安全。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各项工作中突出人的主体地位

    在实施背街小巷道路改造的过程中,我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年来城市建设每年投资100多亿,其中有的项目动辄上十亿,为什么反而是这些平均每条投资不足10万的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受到了老百姓的衷心拥护?我想,原因就在于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惠及了广大市民,让广大市民从自己身边感受到了城市的发展和变化。

    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我们却往往忽略了在GDP增长后面,在高楼大厦林立后面的千千万万的普通群众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我们以往的各项资料中,你可以找到每一条城市景观道路的名称、建成时间及其重要意义,但无从记住全市几百万普通市民每天赖以出行的背街小巷道路的准确数量。

    因此,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我们在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中的经验,有必要对我们的工作思路进行反思:

    一是深化对城市建设的认识。城市建设主要是物质建设活动,是一项"物化"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只见"物"不见"人",而要进一步认识到,城市建设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应始终以人为中心,使城市适宜人居住与活动。城市作为人类最主要聚居地,应在城市建设中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把不断提升城市为市民生活和工作服务的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城市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调整城市建设工作布局。这些年来,我们大规模开展了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投入中偏重于重大项目,而对改善市民生活的项目着力不够。对此,应对这两类项目统筹考虑,不可偏废,因为前者关系到城市综合功能的提升和城市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后者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到他们的现实利益。就当前而言,要对城市建设的投资结构、投资比例、投资方向进行调整,适当向改善普通市民生活的项目倾斜。

    三是勇于面对。有人认为,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太多太复杂,因此有畏难情绪。但实际上认真分析这些项目一般花钱并不多,而受益面却很广。如背街小巷改造三年总投资5.4亿,只占同期城建基建总投入的2.27%,但却让几百万老百姓受益。联系到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就医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其实相关投入并不是大到财力无法承担,关键是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定决心,调整投资结构和工作的轻重缓急顺序。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惠及全民",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成果
背街小巷道路改造的一大成功之处,还在于它直接惠及千家万户普通居民,因此受到了衷心拥护,促进了社会和谐。

    和谐的基础在于社会的公平,在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全体人民所共享。城市建设作为城市重要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应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受到它的便利和好处,而不能有例外和"边缘者"。如果运用得当,城市建设可以成为弥合社会不平等裂痕的粘合剂,反之则成为扩大这一裂痕的推动者。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分析美国城市社会不平等现象时指出:"对居住在洛杉矶的穷人和底层群体来说,城市已经变得无法生活。巴士站的长凳被设计成圆桶形,是为了防止人在上面睡觉;公共卫生间的数量比北美任何城市都少;多数公园里都安装了洒水设备,这是为了防止无家可归者在公园里露宿。然而,通过定期清理和没收临时棚屋,他们已经有效地制造了一批城市游牧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应当防止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城市里出现,一方面,防止人为地在城市中制造阶层之间的鸿沟,如避免形成"富人区"、"贫民窟";另一方面,在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中尽量照顾到最大多数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如拆迁户、农民工等。
目前,我市40多万建筑工人中,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是城市建设的主体。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他们没有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分子,社会各方面缺乏对他们的关爱。近年来,我们将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总计清偿了4118.56万农民工工资。另外,还拨付专门资金,免费对近万名农民工进行了培训。同时,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为抓手,改善广大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出台强制性管理规定要求各建筑工地为他们提供整洁干净的宿舍、食堂和厕所。去年,为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各级建设部门专门开办了"民工电影周",送电影进工地。通过这些力所能及的措施,尽量使他们融入城市生活,消除人为隔阂,消弥社会发展不均所造成的裂痕。

    总之,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工程作为开端,不断启示我们在城市建设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激励我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涂和平同志系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 茂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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