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炒房行为”——国外的经验和教训
作者来源: 《南方周末》 日期: 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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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炒房资金进入各地房产市场,造成房产价涨量增的“繁荣”景象。

    正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发达国家早在100年前或几十年前就已经历,不忘前事,我们才能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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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1919年以前,英国政府把住房作为单纯的生活消费品看待,住房问题主要靠居民自己解决,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完全不干预。结果房价太高使绝大多数居民买不起房。城市人口的90﹪为租房居住,房主又普遍采用高房租牟取暴利,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文中将这一矛盾称为 “住房灾难”。

    针对住房商品的特殊性,1919年,英国政府开始建立现代住房制度,主要措施是:1、出租房屋的房租由当地政府或议会来确定,房主无权自定房价。 2、不能随意买卖二手房,多余的房屋只能卖给政府或租住该房的居民,房屋卖给政府后就成为公房。3、由政府投资建设公房,然后以合理的价格租给居民。

    当然,英国的做法是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把住房完全福利化,从而导致了撒切尔时代的反弹。对中国而言,福利分房的老路不能重回,应当吸收的是英国经验的精髓:政府本着公平公正的立场对住房市场积极干预,政府必须设法解决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这也是其他发达国家的共同经验。

    在当今发达国家中,日本的住房政策比较特殊。战后日本政府一直采取不干预的住房政策,结果是伴随着经济的起飞,房地产价格一路上扬,几乎所有大财团都介入了房地产炒作,使日本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严重泡沫并于1991年最终破灭,这是日本经济十几年不振的最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个原因,长期执政的日本自民党在1992年的大选中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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